繁体版 ENGLISH 移动版 无障碍版 微信 RSS订阅
轻触这里关闭目录
来源:发布时间:2013-07-18
【咨询标题】关于低保续期
【咨询内容】我低保证上写的有效期是2012年10月到2013年9月,请问我是什么时候去办理续期呢?
【 回 复 】您好!根据《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》规定,您可在9月申请办理续期业务。
转载时间:
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,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,为了您的上网安全和上网体验,推荐使用最新版 IE 浏览器或 Chrome、Firefox、Safari 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。
相关稿件:
附件下载:
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